丝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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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0/2 17:14:00

一、法律要求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二、法规规范要求报告

1.《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第十条

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一)5医院感染暴发;

(二)3医院感染暴发。

2.《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第十三条

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部门确认后,应当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部门。省级卫生行*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10医院感染暴发;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医院感染。

医院(医院、医院)发生上述情形时,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告。

3.《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版)(国卫办疾控发〔〕53号)第二部分: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感染者)、病*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国家部委文件要求报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

完善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职责定位,制定完善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诊疗隔离、医院感染管理、报告转诊等工作制度规范和处置预案并认真贯彻实施。

医院感染管理,控制传染病医源性传播。各级卫生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疗管理常规内容,各级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明确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严格医院感染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发热门诊、腹泻门诊、急诊、输血科、手术室、注射室、医学检验实验室等传染病传播风险较高部门的管理,做到区域划分明确,布局流程合理,防护设施完善;规范医疗场所环境清洁和可复用医疗器械管理,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和无菌操作规程,规范手术、内镜检查、注射、采血等侵入性操作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防范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和传播传染病的风险。

(五)依法做好传染病上报工作。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卫医*发〔〕73号)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卫办疾控发〔〕53号)等要求,落实医源性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和首诊负责制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各级卫生计生行*部门和医疗机构应按照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相关技术,逐步实现传染病诊疗信息与传染病报告系统的安全有效衔接,确保报告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各级卫生计生行*部门要加强对传染病报告工作的培训、督导检查和报告质量控制,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传染病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提高防范能力。

四、传染病的报告与公民有什么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的疫情,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都应当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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