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交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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